
目前來看,中民投旗下新能源投資平臺僅用1.49億元就控股了市值近30億的圣陽股份(002580)。
圣陽股份12月19日晚間公告,公司控股股東、實控人宋斌及其一致行動人18日與中民新能電力投資有限公司(下稱“新能電力”)簽訂《股份轉讓協議》,以11月9日停牌前收盤價8.37元/股向新能電力合計轉讓1775.58萬股,占總股本5.01%。
與此同時,宋斌等九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另行合計持有的16.30%股份對應表決權委托給新能電力行使。
交易完成后,新能電力合計持有公司21.31%的表決權,將成為圣陽股份控股股東,公司將無實控人。
圣陽股份控股股東為何以“股權+表決權”的方式讓出控股權,且要價并不高昂?從公告披露的信息來看,此舉與新能電力的背景及其后續運作有關。
據披露,新能電力成立于2016年11月,注冊資本10億,主營業務是新能源領域的投資和運營,產業鏈投資,合同能源管理服務以及新能源技術開發、咨詢和技術轉讓等。
新能電力是中民新能投資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民新能”)的全資子公司,中民新能2014年10月29日注冊成立,注冊資本金80億元,是中民投在新能源領域的專業投資平臺。
運作三年后,截至2017年9月30日,中民新能貨幣資金余額約13.51億元,流動資產約66.44億元,資產總額約182.86億元,凈資產約83.78億元,且旗下控制多家新能源資產。
查閱公告可以發現,圣陽股份11月9日晚披露,公司擬籌劃資產收購事項,標的資產為新能源行業企業,預計采用現金或發行股份等交易方式。
而本次公告顯示,新能電力關聯方正在籌劃將持有的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。以此判斷,中民新能或擬將旗下新能源資產運作至A股上市平臺。
一位資本人士告訴證券時報·e公司記者,以“股權+表決權”的方式讓出控股權,其目的一是為降低受讓方運作成本;二是搭車新大股東的并購重組,獲取股權升值收益。
值得注意的公告細節是,新能電力承諾本次交易完成、權益變動后12個月內,不轉讓本次權益變動所獲得的股份,亦不會轉讓本次權益變動中所獲得的委托表決權權益,并不排除選擇合適的時機謀求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。
此外,公開資料顯示,公司控股股東、實控人宋斌及其一致行動人2016年共計減持其所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89.33萬股,變動比例為4.89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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