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現在,市場的實際情況已經不能讓4S店“躺著賺錢了”。汽車專家張志勇表示,汽車廠商對于經銷商招商的方式已經開始轉變。“汽車廠商開始降低投資人的投資規模。由于4S模式成本過高,很多品牌也試圖開展3S、2S、城市展廳等營業模式。這樣不僅能夠降低建店和運營成本,緩解經銷商壓力,同時也可以實現占領市場的規劃。”張志勇說。
賈新光認為,未來的汽車銷售市場將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。“4S店一定會繼續存在,但必然不僅局限于品牌專賣的模式,與此同時,新興的汽車電商作為新興力量在逐步崛起。最為重要的是,隨著新版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的出臺,未來汽車大賣場、電商等銷售的方式將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。”賈新光說。
資料顯示,新版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第九條明確指出:“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,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,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做出特別明示和提醒,并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。”這就意味著經銷商可以銷售未經供應商授權的汽車品牌。
此外,新版《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,消費者在車輛維修方面擁有自主選擇權,可以在質保期內不按廠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進行維修保養,這對4S店的發展也是一種打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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