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圣荷西11月21日電(記者 劉丹)美國聯(lián)邦法院加州圣荷西地方法庭一個陪審團21日作出裁定,裁決韓國三星公司13項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專利侵權(quán),賠償受害方美國蘋果公司2.9億美元。
由6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認為,三星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抄襲、復制蘋果iPhone和iPad技術(shù),侵犯蘋果的13項專利。
蘋果為此索賠3.8億美元,而三星則認為造成損失最多不超過5200萬美元。
案件主審法官仍舊是去年此案件的韓裔法官高惠蘭。
三星律師在法庭上陳述,蘋果不僅夸大其專利的價值,更夸大消費者選擇產(chǎn)品的重要性。事實上,消費者更愿意購買三星產(chǎn)品,因為它物美價廉、使用安卓系統(tǒng)以及超大屏幕等優(yōu)點,這些都不是蘋果的專利。
蘋果和三星的世紀官司不僅在美國,也在全球至少10個國家或地區(qū)訴訟,兩大巨頭互相指責對方侵權(quán)。
業(yè)界人士指出,盡管21日的裁決結(jié)果引人注目,但結(jié)果卻對兩者影響不大。投資銀行CanaccordGenuity本月發(fā)布的報告說,今年第三季度全球手機市場仍然由蘋果和三星主導。蘋果公司和三星分別占據(jù)第三季度智能手機56%和53%的營業(yè)利潤,而其他公司加總起來則呈虧損狀態(tài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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