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站建設以江南建設為主負責牽頭實施,電站投資以港灣投資為主負責牽頭實施。

易事特攜手港灣投資等擬三年建設3000兆光伏電站

    易事特近日發(fā)布公告,公司、寧夏江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、深圳華仁港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三方擬在未來三年內合作開發(fā)、建設1000~3000兆地面或分布式光伏電站,其中:電站開發(fā)以公司為主負責牽頭實施,電站建設以江南建設為主負責牽頭實施,電站投資以港灣投資為主負責牽頭實施。并于2014年9月28日正式簽署了《戰(zhàn)略合作框架協(xié)議》。

  根據(jù)公告,三方在深圳市前海合資成立“中能易電新能源開發(fā)有限公司”,注冊資本5000萬元,其中公司出資3500萬元,占股70%。三方共同商定:各方未來合作開發(fā)的所有新能源電站項目都由中能易電新能源開發(fā)有限公司持有項目公司股權。合作步驟為以1~2個項目為模板,開展實質性合作,并總結提升合作模式的投資亮點;分別搭建開發(fā)、建設、投資子平臺,迅速推進1000MW電站項目的開發(fā)建設,搶占市場資源;在三年時間內,將所有資源轉換成收益,完成與資本市場的全方位對接。

  同花順財經(jīng)程朋分析認為,光伏項目為國家所支持,近期國家不斷出臺優(yōu)惠政策,公司建設光伏電站對公司構成利好,利于股價走強。

[責任編輯:趙卓然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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